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9]983 号文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2000]109 号文核准,酒钢宏兴 2006 年 6 月公司实施每 10 股转增 2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20,000 万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本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3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2000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2,800 万元。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800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2000]157 号文批准,本公司向酒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1,172,078,712 股以购买其持有的嘉峪关本部钢铁主业铁前系统、碳钢轧钢系统、辅助系统的相关资产以及榆中钢铁 100% 股权,实现了酒钢集团碳钢主业的整体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45,678,712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变更为 87,360 万元人民币; 2009 年 9 月 21 日。
并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保持着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公司主要设备均从美、酒钢宏兴官网(www.jisco.cn)英、法、德、瑞典、西班牙等国家引进。
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作为主发起人,1999 年 4 月 17 日 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证函 [1999]21 号文批准,其余四家以现金方式入股。联合兰州铁路局、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本公司。主发起人酒钢集团以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销售处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