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本省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起草并组织实施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政策、指导各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法规。
环境卫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七)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拟订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餐饮业、福建卫生信息网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放射卫生。
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技术。
按照规定管理省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九)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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