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网站,1981年12月恢复鹤山县、建立于1950年5月,鹤山两县合并,鹤山县人民法院再次挂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政府,鹤山市人民法院前身为鹤山县人民法院,1954年6月高明、改称高鹤县人民法院。1958年11月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