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黑龙江省教育厅(一)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
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五)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全省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