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合江苏实际,(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法规和规章。
方针政策情况,(六)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偷骗税。
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八)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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