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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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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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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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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概况
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简称"国家物流平台",英文标识“LOGINK”)是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由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牵头,由职能部门、科研院所、软件开发商、物流企业等多方参与共建的一个公益、开放、共享的公共物流信息服务网络,是一项政府主导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和物流信息化推进工程,是互联网时代政府创新服务,企业创造市场的有力实践。
建设背景
在我国物流业发展进程中,资源共享难、互联互通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长期存在,政企间、部门间、行业间、区域以及国际间均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影响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制约了物流业整体运行效率的提升。在物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牵头,联合各方,解决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解决的物流信息化发展难题。
2012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物流平台建设,2013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纲要》等3个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建设一个*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统一物流信息标准基础上,提供基础交换和公共信息两大服务,推进各类政府公共服务信息与市场物流信息的有效对接,满足企业间、政企间、行业间、国际间的物流数据交换需求,促进各方信息互联互通。
建设定位
国家物流平台是以提高社会物流效率为宗旨,以实现物流信息高效交换和共享为核心功能,由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推进,连通各类物流信息平台、企业生产作业系统,统一信息交换标准、消除信息孤岛的面向全社会的公共物流信息服务网络。
基本特征
公益性 基础性 开放性 共享性
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各物流信息服务需求方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 构建物流信息这一"无形的高速公路",是物流信息领域的基础设施工程。 向全社会提供服务,不局限于特定行业、特定作业环节和特定服务对象。 实现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信息交换与共享,减少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基本原则
(一)坚持融合创新
充分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物流产业,实现跨行业、跨区域、跨领域、跨国界物流信息资源和应用服务的全面融合,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培育无缝衔接、跨界融合的物流产业新生态。
(二)坚持基础公益
作为我国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国家物流平台应以政府建设为主导,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物流市场主体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和基础交换服务。
(三)坚持开放共享
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国家物流平台作为物流信息交换共享中枢,整合政府相关物流信息资源并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同时融合物流市场信息资源,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物流运行新模式。
(四)坚持政企合作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平台建设中的不同作用,创新合作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打造物流信息服务新生态,形成政府、市场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主要功能
(一)标准服务
信息互联标准是物流链互联互通的关键。国家平台制定物流信息互联标准,为参与方制定统一的语言。2013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国家平台标准化建设方案(2013-2015)》,用以指导平台标准化工作。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的支持下,凝聚各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合力,成立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工作组,负责平台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实施,并确定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框架。
图1.png

经过多年建设,国家平台标准实现了从省内到全国,再到国际标准的跨越。2014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由平台主导编制的数据元、道路运输电子单证、物流站场(园区)电子单证三项行业标准(JT/T 919.1—919.3)。2015年,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工作组正式向社会发布了"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标准2015",涉及680余项数据元,105项代码集,40多个单证,16个服务接口,其中的港口共享接口成为中日韩三国共同推荐的标准。
(二)交换服务
基础交换网络是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核心,它是适应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建立起的安全、高效和便捷的物流信息领域的信息高速公路。它为物流的仓储、运输、包装、装卸、加工、配送等各环节提供中立、开放、免费的数据单据和应用服务交互的安全通道。任何一个应用服务,只要遵循交换基础网络标准接入该网络,就可以同平台上任意应用服务进行数据单据和信息服务交互,从而彻底消除"信息孤岛"现象,为打通整个物流链、价值链、服务链创造条件。它不仅服务覆盖全国,还实现国际间服务信息互通,为国家"一带一路"工程提供有力服务支持。基础交换网络包括公路、水路、航空、铁路、邮政货运物流信息5个行业交换节点,32个区域交换节点。目前共有40万家企业接入平台,日均2000万条数据通过平台交换。
(三)数据服务
国家平台逐步构建了公共信息数据库,提供四个方面八大类公共信息数据服务。一是物流资讯信息,主要包括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物流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物流行业内的各项行业资讯、行业统计信息与信息化实践和案例等信息;二是物流设施信息,主要是物流基础设施规划与运营单位掌握的信息,包括道路和航道信息、港口、园区、航空货站、铁路货站等设施的基础信息和服务信息;三是物流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物流业户、车辆、船舶和从业人员等服务主体的从业资质及诚信经营情况;具体有交通部门的企业的经营许可证信息、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信息以及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信息,公安部门的车辆行驶证信息以及人员身份证信息和驾驶证信息,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等;四是物流状态信息,包括运输工具的实时位置信息,如车辆、船舶、列车、飞机实时位置信息,以及物流节点信息,如港口及园区进出、进出口通关状态、通检状态等信息。针对物流信用信息和物流状态信息,国家物流平台以接口和网页两种方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社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获取上述服务。
技术框架
国家物流平台以“1+32+nX”为框架。“1+32”是国家物流平台建设主体内容和近期建设重点。
“1”代表国家物流平台*管理服务系统,包括国家交换节点、基础交换网络管理系统和国家平台门户,负责国家物流平台的运行管理、相关行业和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衔接以及公共信息服务。“32”泛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的区域交换节点(并非每个省都要建设)。“nX”是指国家物流平台拓展和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n代表n类信息系统,X代表某一类信息系统中X个具体的信息系统。
边界关系
国家物流平台是衔接相关行业和国际物流信息平台、负责全网有效协调运行、实现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的桥梁。
(一)与"区域平台"的关系
区域平台"特指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的、提供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的平台。"区域平台"可通过平台实现与其他物流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平台提供的物流相关服务资源。
(二)与"企业平台"的关系
企业平台是由企业主导建设,以满足企业自身物流业务需求或者向物流市场提供有偿信息服务为目的的企业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平台"是平台的服务对象,通过国家物流平台实现与其他"企业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国家物流平台提供的物流相关服务资源。
(三)与相关政务信息系统的关系
行业内外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中物流相关服务功能与国家物流平台共同构成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国家物流平台连接交通运输行业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和其他行业相关政务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物流平台门户进行汇聚并对外提供信息服务。
(四)与相关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关系
国家物流平台与相关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在特定合作框架下,基于统一标准和交换机制进行对接,实现国际间物流资源共享、数据交换,提升各参与方国际物流信息服务水平。
发展愿景
构建覆盖全国、辐射国际的物流信息基础交换网络和国家平台门户,实现国家物流平台与相关物流信息系统以及平台之间可靠、安全、高效、顺畅的信息交换,实现行业内相关信息平台交换标准统一,提供公正、权威的物流相关公共信息服务,有效促进物流产业链各环节信息互通与开放共享。
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企互动、多方协作、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物流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取得重要突破,企业间物流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深化,国家物流平台在我国现代物流体系中的战略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成为接轨国际物流信息交换共享的“中国窗口”,我国物流公共信息资源的“一站式”开放平台,政企间、企业间物流相关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重要“电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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