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学校安全、德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平南县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指导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四)管理本县教师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
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监察全县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并组织实施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