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四)处理各乡。
(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
县委、(三)承办地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行署。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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