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法规、政策和法律、参与起草全省地方税收的法规、对地方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
设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简称省地税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现有干部职工20723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1998年1月1日起,185个县级地税局(含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卧龙特区和绵阳科学城办事处)。省、四川省地税局网站市(州)直属分局42个,稽查局172个,基层税务所1732个。全省地税系统实行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1997年1月建立局机关党委,1996年12月省地税局建立局党组。
附加(费)的征收管理,依法组织办理税收减免事项。共享税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金、(二)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地方税。
开展税源调查和监测管理,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三)编报全省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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