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使用和贷款发放。回收等情况,(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发放。
内设12个处室、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3个分中心和机关党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主管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12个分理处、1个稽查队、正县级建制。
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归还、(五)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和贷款风险准备金使用申请。核算。
(六)负责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及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七)负责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落实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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