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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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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法规政策,党群工作,重点工作,国际合作,会员风采。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工作的宏观指导,1985年8月21日国务院领导批示成立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指导)小组。协调小组于1986年3月30日正式成立,由时任国家经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的朱鎔基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原国家经委、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及上海市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协调小组设立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办公室,对外名称为“*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各地区及各主管部门有关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业务,为国内外中小企业合作开辟渠道,调查研究国外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向国内外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1986年10月,为把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地结合、统一起来,提高效率,原国家经委将外资企业管理、智力引进工作并入中小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使用“*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和“外资企业管理局”三种名义。

与时俱进:与*中小企业一起成长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现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直接领导下,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01年底,中心共组织国际交流近300批,7000多人次;主办或承办国际大型经贸活动11次。如1992年、1994年在天津和北京举办了国际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展览暨合作洽谈会,每年在常州举办*国际中小企业商品博览会,1998年在烟台举办第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1999年在莫斯科举办了“*中小企业产品展览会”,自2000年以来,每年举办中意高层经济论坛,在上海成功举办亚太经合组织2001中小企业工商论坛暨展览等活动。

截至2004年,通过中心推动签约的国际投资合作项目950项,利用外资协议金额62.11亿美元,实际利用额55亿美元;促进的国际合作伙伴10000多对;到目前为止,中心已同俄罗斯、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瑞典、荷兰、日本、韩国、东盟、非盟等国家的有关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有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

APEC(亚太经合组织) "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设在中心,目前中心正在推动“全球贸易与投资服务联盟”工作,并结合*国际电子贸易中心各项业务打造全球贸易与投资服务平台。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中心在继续做好中小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新领域。近年来,开展了多项培训活动,聘请国外著名中小企业专家来华讲学,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开展企业诊断咨询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课题研究等。中心还与有关部门联合,多次举办*中小企业经济论坛,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目前,中心已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进入新世纪,中心将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诚信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继续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部分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网络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坚决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二是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6亿元。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央财政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要覆盖中小企业,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投入。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在税前扣除的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主要业务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反映中小企业的要求,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中小企业政策和法规提供情况和建议

●组织实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推动国内外企业的商务合作,组织洽谈、展览、考察等

●培训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引进智力与技术

●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编辑出版《*中小企业》杂志、《*中小企业发展年鉴》

●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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