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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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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织。

海关总署,easysite,ess,政府。海关总署。

海关关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关徽由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商神手杖代表国际贸易,钥匙象征海关为祖国把关。关徽寓意着中国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海关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现任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海关主要承担4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根据这些任务主要履行通关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7项职责。中国海关实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建设要求。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

关衔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关衔制度是中国继军衔、警衔后实行的第三种衔级制度。关衔是区分海关关员等级、表明海关关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海关关员的荣誉。2003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江泽民主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颁布实施;7月8日国务院第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温家宝总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三百八十四号颁布实施;8月4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首次评定授予关衔办法》。9月12日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关衔仪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同志为海关总监、副总监和一、二级关务监督代表共277人颁发授衔命令证书。

关衔的等级设置为五等十三级,即: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三级关务监督至三级关务督察,由海关总署署长批准授予;海关总署机关及海关总署派出机构的一级关务督办以下的关衔由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一级关务督办以下的关衔由各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授予。

关衔的授予以海关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二级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在其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按照规定的期限晋级;一级关务督察以上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在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中国海关首次授予关衔总人数为32236人。2003年10月1日中国海关工作人员正式佩戴衔级标志上岗工作。

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48000余人。目前,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

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关衔设五等十三级。分别为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

机构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一、办公厅(口岸规划办公室)

1.协助署领导研究拟订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改革方案并组织推动,研究起草总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请示、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重要文稿,组织海关系统开展政策研究工作。2.协助署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和维护总署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和署内外联系。3.协调划分海关业务分工和总署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4.研究提出海关公文处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审核以海关总署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5.研究提出海关系统文档和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机关文电收发印制和立卷归档工作。管理海关系统印章,掌管总署印信。6.研究提出中国性海关会议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署党组会、署务会、署办公会等署内综合性会议和中国海关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7.组织落实中央领导和署领导批示、各类综合性会议、收文等各项督促检查工作。8.研究提出中国海关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各类署发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9.研究提出中国海关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新闻发布工作。10.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口岸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大通关”工作,承办对外开放口岸审理工作。11.研究提出中国海关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机关政务信息化工作。12.研究提出中国海关值班、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机关值班工作。13.组织答复中国人大代表建议、中国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总署机关信访工作。14.联系指导中国海关出版社。

二、政策法规司

1.研究提出海关立法规划并组织实施。2.参与起草有关法律,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海关法规和综合性规章,审核署内各部门起草的专业性规章、海关方面的国际条约文本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发布海关法规、规章,负责海关法规、规章的执法解释工作。3.归口管理海关系统的普法教育。4.归口管理海关系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5.负责建立和维护管理海关业务规范性文件数据库。6.归口管理海关标准化工作,制定、管理和维护海关业务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和参数数据库。7.管理海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审理总署管辖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办理总署行政应诉事宜,承办总署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海关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8.研究拟订各类进出口货物贸易管制政策、措施和海关实施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9.受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三、关税征管司

1.参与研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税则税率的调整;承担关税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和税法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2.研究提出关税、进口环节税等税费征收、减免、退补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控实施。3.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的各项政策和规定。4.研究提出海关对边境贸易、边民互市、对台小额贸易等特殊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并组织监控实施。5.研究提出进出口货物海关估价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控实施,对境外价格调查工作实施业务管理;管理、维护商品价格资料库。6.研究提出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并组织监控实施;管理海关商品归类和化验工作,确定疑难商品的税则归类;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归类指导数据库。7.研究提出国家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并组织监控实施。8.参与反倾销调查,组织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9.组织、参与各项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规则的国际谈判。10.对海关商品价格信息机构、原产地管理机构、商品归类机构和化验机构实施业务管理。

四、监管司

1.研究提出进出口货物通关、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通关数据库

2.研究提出运输工具及其服务人员、进出境集装箱和进出境运输企业通关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提出报关单格式、填制规范、审单作业和出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研究提出海关监管场所及其经营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研究提出物流监控及货物查验科技装备、设施配置、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估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研究提出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快递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各类特殊管理物品(含限制、管制、禁止进出境物品)和其它物品的监管、税收征管和减免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研究提出各类免税品经营企业及其经营的免税外汇商品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研究提出驻华外交机构及其人员和其他各类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免税品的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承办武警部队参与海关监管和缉私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11.对海关总署北京印刷品音像制品监控办公室、海关总署深圳行邮审价办公室、海关总署秦皇岛监管技术研究中心的机构实施业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五、稽查司

1.研究提出对一般贸易货物的税后稽查、加工贸易货物的后续稽查、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稽查等海关稽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研究提出海关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研究提出贸易调查、市场调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4.研究提出对报关单位、报关员管理及报关从业资格处罚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5.研究提出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和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研究提出海关稽查、风险管理装备的使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缉私局(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1.研究提出海关打击走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国海关反走私形势分析工作。

2.研究制定走私犯罪侦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查办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

3.管理和指导中国海关缉私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标准、措施和操作程序等具体适用法律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办理对缉私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诉案件(复议、诉讼、行政赔偿的除外);承办总署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受理总署缉私局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管理、指导和办理缉私部门治安处罚及其复议、应诉工作。

5.研究提出打击海上走私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研究提出缉私情报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研究提出反走私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各地、各部门及海关系统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推动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

8.研究提出海关缉私警察队伍管理、装备管理、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组织开展海关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的国际(地区)间合作。

七、督察内审司

1.研究制定海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常规督察审计办法、专项督察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海关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海关管理审计工作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建、采购以及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总署各内设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督察审计意见建议书制度,加大对总署各部门决策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对中国海关开展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4.对海关缉私警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对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依据授权组织开展检查。

5.研究制定海关关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6.联系协调审计署有关外审事宜。

领导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1、盛光祖 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

男,1949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江宁人,中共党员,大学普通班,现任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正部长级),海关总监关衔。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杭州分局分局长兼党委书记,济南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1994年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1996年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部长级),1999年任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0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2002年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2007年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副署长(正部长级),2008年任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李克农

2、李克农   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男,1950年4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海关副总监关衔。1968年参加工作,曾在广州海关、经贸部海关局工作;1986年至1995年期间,先后任海关总署政策研究室处长、副主任,海关总署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司长职务;1995年任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兼办公室(办公厅)主任(正司局级),1999年挂职任浙江省省长助理,2000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3、龚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苏州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海关副总监关衔。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海关总署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天津海关副关长(副厅局级)、中国海关信息管理中心筹备办公室副主任、海关总署业务规范司副司长;1998年任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正司局级),2001年任深圳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03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孙松璞4、孙松璞  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男,1949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现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海关副总监关衔。1969年参加工作,曾任青岛海关业务一处处长,青岛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兼调查局局长(副局级);1996年任大连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正厅局级),2001年任广东分署主任、党组书记兼广州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03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兼广东分署主任、党组书记,2006年2月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先后当选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鲁培军  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男,1955年4月出生,汉族,浙江余姚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部长级),海关副总监关衔。1975年参加工作,曾任上海浦江海关关长(正处级),合肥海关筹备组负责人,合肥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副厅局级),上海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兼政治部主任;2000年任上海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正厅局级),2004年任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胡玉敏

6、胡玉敏  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

女,1954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莱州人,中共党员,大专,现任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海关副总监关衔。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监察部第六监察司正处级监察员,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正处级监察员、地方二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三处处长、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副主任,中央纪委纠风室副主任;2000年任中央纪委纠风室主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2005年任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7、吕滨    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兼广东分署主任、党组书记

男,1956年6月出生,汉族,陕西靖边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副部长级)兼广东分署主任、党组书记,海关副总监关衔。1972年参加工作,曾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一秘(正处级),公安部计划财务司副司长、装备财务局副局长,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任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党组书记,2005年任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兼缉私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兼缉私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兼广东分署主任、党组书记。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48000余人。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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