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介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页fgw.hunan.gov.cn

湖南省发改委,发改委官网,发展改革,湖南省发改委。湖南发改委。

湖南省发改委fgw.hunan,湖南省发改委官网。

主要职责/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省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查和申报,监督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指导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五)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委托对中央在湘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I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省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萨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省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湘西地区开发、湘南地区开发,推进“3+5”城市群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和贯彻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八)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十四)归口管理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省湘西地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工代赈办公室),联系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机电设备招标局)。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财务工作;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和新闻信息的有关工作。

发展规划处

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惰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省级专项规划的立项、衔接、论证和审核;提出专项规划经费的安排建议;负责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抵免企业所得税进行确认。

法规处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和核准建设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建设和管理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指导省招标投标协会工作;承担省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处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全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提出宏观研究专项经安排建议。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提出改革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承担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提出省预算内建设投资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并下达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委托对中央在湘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研究提出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省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对外经济处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全省全口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建议;承办各类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核准,指导和监督上述资金的使用;提出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防范外债风险措施;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省引进战略投资者(含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承担省引进战略投资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

组织编制和协调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开发区(工业园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负责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实施;组织实施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协调处理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承担省开发区办公室、中部崛起工作办公室、泛珠区域合作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日贷环保项目办公室、湘南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基础产业处

提出全省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基础设施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争取国家支持;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工业处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省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承担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

服务业处

监测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协调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制定;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新兴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组织修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提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建议;承担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财政金融贸易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省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监督发债资金使用;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新型业务试点;监测分析省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省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物流业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省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储备库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流通设施项目建设。

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相关的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承担长株潭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物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环境和项目前期工作处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讦估审查;负责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与安排建议;综合协调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拟订并实施推进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省重大项目库建设,研究提出项目前期经费安排建议;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社会发展处

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核、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全省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又叫对外称湖南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能源局

又叫对外称湖南省能源局,负责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和协调国家安排我省核电和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负责能源的省际合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

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有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和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维持不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机构简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负责综合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编制为1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9名(能源局局长高配副厅级),副处级领导职数33名(能源局副局长2名,高配正处级)。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设19个内设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有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

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和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维持不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温馨提醒:文章观点来源网络,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随机官网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