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介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首页www.gzw.sh.gov.cn

上海政府机构。地方政府,上海政府,政府组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中心、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宣传教育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本市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评价标准,通过规划、预决算、审计、统计、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根据本市改革总体部署,指导推进本市国家出资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研究编制本市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本市国家出资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六)履行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职责,制定所监管企业管理者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指导、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本市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经市委、市政府批准,1993年7月16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宣告成立,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吴邦国同志担任市国资委主任;市国资委下设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国资办”)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市国资办内设秘书处、协调处、政策法规处、基础管理处4个处室。

2、1997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国资办“三定”方案(沪府办发[1997]17号),明确市国资办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国资委的办事机构,市国资办内设10个处室:秘书处、综合处、政策法规研究处、企业处(区县处)、产权处、监督管理处、预算处、评估处、统计评价处、干部人事处。

3、根据政府机构新一轮改革方案,2000年8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国资办“三定”方案(沪府办发[2000]76号)明确市国资办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同时又是市国资委的办事机构,市国资办增挂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牌子,市国资办内设12个职能处室:秘书处、综合处、政策法规处、企业处、产权处、行政事业处、评估处、预算处、统计评价处、监督协调处(对外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协调室)、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处、干部人事处。

4、2003年8月1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简称“市国资委”)正式组建,为市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2003年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国资委“三定”方案(沪府办发[2003]48号),明确市国资委内设办公室(信访办)、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改革重组处、评估管理处、产权管理处、预算财务处、统计评价处、业绩考核处、分配保障处、社会事业处、监事会工作处、集体资产管理处、人事处、监察室16个职能处室。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纠纷协调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中心。

5、2009年7月9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09〕8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同时,部分调整了职责和内设处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进了国企改革重组和国资监管全覆盖等工作。

目前,市国资委内设17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信访办)、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产权管理处、评估管理处、预算收益处、财务监督评价处、业绩考核处、企业分配处、综合协调处、董事监事工作处、信息化管理处、人事处、直属单位管理办公室、监察室。

市国资委现有6个直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事务中心、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

内设处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设办监察室、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组处、评估管理处、产权管理处、预算财务处、统计评价处(市清产核资办公室)、业绩考核处、分配保障处、社会事业处、董事监事工作处、区县工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处。

出资企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资监管单位: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交城建(集团)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久事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研究所、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有限公司、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委托监管单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申教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锦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民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社会福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展览中心。

其他事项/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上海市清产核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温馨提醒:文章观点来源网络,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随机官网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