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黑龙江省粮食局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储存、价格等信息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三)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
协调省内粮食产销区之间的平衡、调剂和省际间粮食调运,(七)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省际间粮食产销合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