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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运行,银保监会官网网站(www.cbirc.gov.cn)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

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郭树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行政处罚,要闻导读。派出机构,

机构设置/*银监会


内设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政策法规部(研究局)
银行监管一部(负责监管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
银行监管二部(负责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信用社)
银行监管三部(负责监管外资银行)
银行监管四部(负责监管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监管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监管部(负责监管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
科技监管部
创新监管部
消费者保护局
融资担保部
案件稽查局
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
统计部
财会部
国际部
监察局(与*共产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
人事部
宣传工作部
*共产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共产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校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会
*共产主义青年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派出机构

*银监会在*内地所有的22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共设有36个派出机构【5】: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银监会对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各省级派出机构的冠名全称为“*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某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名称,不后缀行政区划单位名称)监管局”,简称“某某银监局”。例如,*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简称“四川银监局”

*动态/*银监会

2014年1月6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为2014年银行业监管工作重点。

工作目的/*银监会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部门规章/*银监会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7月3日公布)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7月3日公布)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7月3日公布)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7月3日公布)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7月3日公布)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2007年7月3日公布)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7月3日公布)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2007年7月3日公布)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2007年7月3日公布)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7年8月3日公布)

现任领导/*银监会

刘明康:主席
蒋定之:副主席
蔡鄂生:副主席
郭利根:副主席
王华庆:纪委书记
王兆星:副主席

驻地/*银监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成立之初有两个办公地址:
1、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甲33号(邮政编码:100800);
2、北京市东城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其内设机构银行监管一部、银行监管二部、银行监管三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在西城区成方街甲33号办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邮编:100140

历史沿革/*银监会

1984年起,*形成了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人民银行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综合监管。
2003年,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设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2003年4月25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划入*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和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中共中央规定的职责。
*人民银行原来的银行监管一司、二司、非银司、合作司和银行管理司进行了重新整合。整合后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部门分别是:监管一部负责国有商业银行,监管二部负责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三部负责外资和政策性银行,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主要职责为:
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成立之初内设15个职能机构: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部(研究局)、银行监管一部、银行监管二部、银行监管三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统计部、财务会计部、国际部、监察局(纪委)、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宣传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群众工作部(党委群工部)、监事会工作部。另外,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其成立之初机关事业编制为450名,包括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120人,原*人民银行5个司的200人。其中,局级领导职数56名(含主席助理3名,纪委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
截至2003年10月19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全部成立【

工作标准/*银监会

1、良好监管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2、要努力提升*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3、对各类监管设限要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4、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5、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6、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工作经验/*银监会

1、必须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2、必须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努力提高金融监管的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

3、必须注意促进金融机构风险内控机制形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提高:

4、必须按照国际准则和要求,逐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主要职责/*银监会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6、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8、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

10、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11、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2、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4、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5、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6、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

17、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8、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9、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工作/*银监会

*银监会党委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了《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具体意见》分为七个部分,24条,涉及制度46项,具体工作71项,全面体现了《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充分体现了银监会系统的实际。在整体结构上注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者并重;在任务安排上做到近期具体、中期原则、远期宏观;在工作内容上坚持继承中发展、总结中创新。《具体意见》坚持与监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监管工作改革发展相结合,力求做到既全面部署和深入推进银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又为银行业监管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为保证《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银监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负总责,党委委员、副主席唐双宁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怀邦具体负责,明确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二是制发了银监会机关实施《具体意见》任务分解表。分解表将《具体意见》的任务化分为197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和措施要求。三是银监会党委书记刘明康与各位党委委员,各位党委委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银监局局长近日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责任书的双方要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银监会的《具体意见》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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